在某知名大企業擔任PM、知名大學博士施姓女子,懷疑內科醫師的吳姓丈夫偷腥,去年10月間查看丈夫經常開的轎車上的收費系統紀錄,發現丈夫竟偷帶著在投資公司任職的小三回家,施婦報警回家抓姦在床,後來心軟將妨害家庭告訴給撤回。但施女因丈夫外遇的打擊,造成身心受到嚴重的傷害,甚至還離婚憂鬱症,訴請丈夫和小三要賠償180萬精神賠償金;法官審理後判吳和小三要連帶賠償70萬。
吳姓偷腥夫(50多歲)和小三都承認通姦,但他不滿被老婆行蹤監控侵犯隱私,也造成他的精神傷害,要求抵消免賠。施婦主張,丈夫開的車子是她所有,她透過收費系統網路服務,追蹤敲下汽車的駕駛行蹤,而不是經常安裝GPS或是用監視器跟蹤的手法,這有很大的不同,法官覺得施女的行為並無違法,駁回老公的抵消請求。
|